弱視治療越早效果越好,這是符合邏輯常識的。關(guān)于采用何種治療方式,已有大量研究探索,比如遮蓋時間長短、阿托品的使用頻率對治療效果的影響。多個研究表明,無論是采用遮蓋或阿托品散瞳治療弱視,均可以提高視力。那么治療受益的持久性如何?Repka的長期隨訪研究表明,弱視治療視力改善至少保持到15歲,遮蓋散瞳同樣有效。
該研究報告了中度弱視患者在小于7歲時參加治療,隨訪至15歲時的視力。該多中心臨床試驗共有419名弱視兒童(視力介于20/100到20/40),隨機分為眼罩遮蓋組(至少6h/天)和1%硫酸阿托品眼藥水組(每日1次),為期6個月。治療6個月后由研究者決定后續(xù)治療。入組兩年后,其中188名兒童加入長期隨訪。在患兒15歲時采用ETDRS表測患兒視力。
結(jié)果發(fā)現(xiàn):在15歲時,147例患兒弱視眼的平均視力為0.14logMAR(約20/25);59.9%的弱視眼視力為20/25或更好,33.3%的患眼視力為20/20或更好。15歲時,平均兩眼間視力差異為0.21logMAR(2.1行);48.3%的患兒兩眼間視力差2行或更多;71.4%的患兒兩眼間視力差一行或更多。9例(6.1%)患兒在10到15歲時進(jìn)行了其他治療(除戴鏡之外)。在10和15歲時,患兒的平均兩眼間視力差異是相似的(分別為2.0和2.1行;P=0.39)。在15歲時,5歲以下入組治療的患兒相對5-6歲入組的患兒有更好的視力(平均logMAR,0.09VS0.18;P<0.001)。在15歲時,初始治療方式(阿托品治療或遮蓋療法)對弱視眼及對側(cè)眼視力的影響沒有顯著差異(P=0.44和P=0.43)。
結(jié)論:大多數(shù)7歲前開始治療的中度弱視患兒在15歲時可獲得良好的視力,盡管輕度的殘余弱視很常見。無論最初采用阿托品治療或是遮蓋治療,視力預(yù)后是相似的。本研究結(jié)果表明,弱視治療的視力改善至少保持到15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