弱視的危害還是比較大的,特別是這種疾病比較容易發(fā)生在孩子身上,給他們的生活和學習帶來很大的不便,使其造成視力低下、視力功能受損、不能辨別立體感等危害,有些孩子的心理發(fā)育還會受到影響。所以及時的佩戴眼鏡刻不容緩。那么,兒童弱視應如何佩戴眼鏡呢?
兒童弱視如何配戴眼鏡?
一、無斜視的弱視:
按驗光結果,以矯正視力最佳為原則,根據屈光狀態(tài)、視力、年齡、給予配鏡處方。在試鏡基礎上,在獲得最佳視力的鏡片中進行篩選,遠視眼中可選其中較高屈光度鏡片,近視眼選較低屈光底鏡片。
二、帶有散光的弱視:
帶有散光的弱視如何配鏡呢?原則上不予增減,按實際結果處方。對高度遠視散光與近視散光,可酌情減量。應半年至1年驗光1次,根據屈光狀況、斜視度及矯正視力情況的變化而變換眼鏡度數(shù)。
三、伴內斜視的弱視:
首次配鏡要給予足度鏡矯正,配鏡后要定期復查視力,每半年至1年重新散瞳驗光1次。調節(jié)性內斜視在維持眼位正、視力好的情況下酌情減低球鏡片,通常1年減少1D;部分調節(jié)性內斜視或非調節(jié)性內斜視再次驗光時應適當減少遠視度數(shù),避免出現(xiàn)調節(jié)麻痹。
四、伴外斜視的弱視:
學齡前兒童,如遠視度≤+2.50D,且對視力影響不大,可暫不配鏡。超過+2.50D時應獲得最后矯正視力較低度數(shù)處方,但一般減少不超過1/3。如果屈光不正為近視性,按散瞳驗光結果給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