乙肝病毒感染者肝功能正常 是否抗病毒治療得看這4種情況
摘要:國2015年更新的《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》中強調:“動態(tài)的評估比單次的檢測更具有臨床意義?!倍鴦討B(tài)觀察,1年內至少3次ALT正常,每次間隔3個月以上才能確定為ALT正常。
乙肝暫緩治療≠不定期檢查
肝臟是個“沉默”的器官,代償能力很強,輕微的小損傷不僅不會引起患者出現(xiàn)癥狀,就連肝功能檢測也常常顯示不出來任何異常。
因此,肝功能正常的乙肝病毒攜帶者盡管可以暫緩治療,但不能疏漏監(jiān)測,需要定期到醫(yī)院進行全面系統(tǒng)的檢查,尤其是對病毒活動情況、肝臟纖維化情況進行監(jiān)測。
我國2015年更新的《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》中強調:“動態(tài)的評估比單次的檢測更具有臨床意義。”而動態(tài)觀察,1年內至少3次ALT正常,每次間隔3個月以上才能確定為ALT正常。
肝功能是乙肝抗病毒治療的一項指標之一,但不是唯一硬指標。因此,乙肝治療不僅要看肝功能是否正常,還要看患者的年齡、家族史和伴隨疾病等多種因素。例如:乙肝病毒感染者的肝臟纖維化程度與年齡有明顯關系。
曾有學者研究顯示,慢性
HBV攜帶者炎癥分級≥G2級或纖維化分期≥S2者的比例,11~29歲組、30~39歲組和40~60歲組分別為26.5%、39.4%和58.1%,隨著年齡的增長,
肝纖維化發(fā)生的風險越高。
研究發(fā)現(xiàn):乙肝健康恢復組、
慢性肝炎組的患者有乙型肝炎家族史的比例分別為2.2%和47.5%,
母嬰傳播的比例分別為56.3%和93.7%,在肝硬化患者中高達96.4%的患者均為母嬰傳播感染。
因此,我國2015年更新的《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》中推薦,如果HBVDNA陽性,ALT正?;蛭催_到2倍正常值上限者,“有以下情形之一者,疾病進展風險較大,可考慮給予抗病毒治療:
①存在明顯的肝臟炎癥(2級以上)或纖維化,特別是肝纖維化2級以上。
②ALT持續(xù)處于1×ULN至2×ULN之間,特別是年齡>30歲者,建議行肝組織活檢或無創(chuàng)性檢查,若明顯肝臟炎癥或纖維化2級以上則給予抗病毒治療。
③ALT持續(xù)正常(每3個月檢查一次),年齡>30歲,伴有肝硬化或肝細胞癌家族史,建議行肝組織活檢或無創(chuàng)性檢查,若明顯肝臟炎癥或纖維化2級以上則給予抗病毒治療。
④存在肝硬化的客觀依據時,無論ALT和HBeAg情況,均建議積極抗病毒治療。”